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基于所有者或投资者的发展,或贸易条件的变化,一般会考虑进行公司重组。该指引概述了在此过程中应该考虑的因素。
外国企业在中国重组
 本指南最近更新于2013年8月。
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基于所有者或投资者的发展,或贸易条件的变化,一般会考虑进行公司重组。该指引概述了在此过程中应该考虑的因素。
企业可能发展飞快,或是意识到自身环境复杂,局面难以控制;或公司必须改变其经营方式,把利用中国低成本加工优势转移到提高企业当地的知名度,进而获得相当规模的当地市场份额。
不论是什么因素促使一家企业重新考量自身在中国的企业集团,应按以下方式分步骤进行重组。
现状评估
首先,一间公司的现状须从商业角度进行评估。过去几年间,都有哪些团体结构发生了变化?是否有像共享服务等公司间的活动可能并没有完全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合资伙伴由于对策略或合规持不同观点而不再提供支持、消耗公司能源?
在中国使用问卷调查与管理谈话的方式,如有必要,公司应在全球范围内明确并归纳重组的需求。在此阶段,法定权利与税收因素不应成为开发新概念的主要驱动力。主要目的在于,确定集团内潜在重组商业目标,这
可能包括简化结构、重组、精简流程和节约成本等。
重组概念
一旦确定了商业目标,你就能识别与寻求法定的方式。有多种方式可用,包括合并、分支、并购、收购合资方、将厂址迁至更具成本效益的地点、资产转移、缩减规模;或公司清算,包括正常清算与破产清算。有时,若区域总部设立激励计划,成立一家持股公司或至少是一家代理公司是有意义的,尽管融资是个棘手的问题。
这些商业目标须依据法律与实际操作性来衡量。例如,从理论与法律角度来看,跨省搬迁或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是可行的。但这往往行不通,因为当地政府部门想要改善投资统计或是确保其地区的纳税情况。导致的结果是,他们只批准法律实体,并不支持在另外一个省设立分支机构。
这些法律权利也须针对税收效果进行审核。经常存在隐性税收风险。例如,外国投资者可能希望以账面价值进行集团间重组。中国税收法规允许这类账面及基于特定情况下的特殊性税务处理(STT);但缺乏清晰的内部指导时,中国税务机关并不愿意批准此类特殊性税务处理。这最终阻碍了重组进程。
另外,重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转让定价问题,这会影响资产与公司间服务的转移。最后,必须考虑税收优惠与补贴的潜在回报,这可能导致高额重组成本。如果一家公司要在重组中清算,税务机关的审计会可能出现任一不符合税务规定的情形。该集团的后交易结构也应该事先考虑,这样重组不会对整个集团的税收效率产生负面效果。
重组可能引发一些其他问题。例如,员工并不太情愿搬迁到一个萧索的地理位置。于是可能会需要为其提供遣散费。在一些情况下,有必要进行协商自愿安排。尤其是,若员工根据劳动法律法规援引他们的权利,那么企业集团通过资产交易的内部转移就可能存在困难。
还可能无法将有效的经营许可证转移至新的集团实体。例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与药品生产商的注册不能转移,新的实体接管企业可能需要经历非常耗时的重新登记程序。
为了妥善处理所有这些问题,经常有必要组织一个或几个研讨小组,并在部门层面上进行面试。这一阶段结束时,集团内部重组的若干选择应运而生,这须与地方和全球管理层进行讨论。
一旦采取了管理决策,集团内重组的方向应该是明确的,可制定一套详细的重组概念。
实施
在集团内部进行重组是繁琐的。此外,由于监管制度的不断变化与当地政府的行政表现,重组目标往往一变再变。所以,制定一个简洁的项目计划就显得很重要,要设定足够灵活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职能与时间表,以便进行调整。
项目计划应包括有足够时间探讨各阶段所涉及的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在决定是否批准集团内部重组的具体要素时,他们通常有自由裁量权。
如果沟通出现问题,他们就可能阻碍项目的进行。通常,当各个部门参与重组项目时,对部门之间发生的事情的解释应该是一致的。
最后,完成项目评估,讨论经验教训,记录开放或未来新项目可能涉及的新问题,或记录不能减轻及需要监控的风险,这些方法都已被证实是行之有效的。通常,管理层也期望有最终项目报告。
Dr. Bernd-Uwe Stucken是Out-Law.com网站运营商品诚梅森律所的律师,在中国代表处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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