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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发布工作场所接种新冠疫苗指南


新加坡人力部(MOM)、新加坡全国职工总会(NTUC)和新加坡全国雇主联合会(SNEF)联合发布了在新加坡工作场所接种新冠疫苗的指南

指南称,根据国家疫苗接种政策,雇主一般不应强制接种新冠疫苗。雇主可以大力鼓励符合医疗条件的员工接种疫苗,如提供带薪休假接种疫苗或从接种疫苗中恢复。指南明确指出,雇员不应由于拒绝接种疫苗受到惩罚、解雇或就业威胁。

指南称,对于那些面临较高新冠感染风险的员工,雇主可以要求将新冠疫苗接种作为一项公司政策,或在招聘或广告中对新员工预先提出这一疫苗接种要求。

在评估一个就业环境是否使员工暴露在较高风险的工作环境中时,一个有用的参考是员工是否被要求接受定点常规检测(RRT)、强制快速简易检测(FET),或经常与已知的新冠病例接触,这些病例因新冠风险而被隔离。

在高风险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包括居住在宿舍等公共生活环境中的员工,那些经常与新冠患者接触的员工,包括医疗机构和酒店的员工——他们会与服务于居家隔离通知(Stay Home Notice)的人接触,还包括工作环境或工作性质不允许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或可行的人,如从事需要密切身体接触的运动的专业运动员,以及建筑、海洋和加工行业的员工。

对于在高风险环境下工作但拒绝接种疫苗的雇员,雇主可将其重新部署到低风险环境中。如果公司没有现行的重新部署政策,重新部署的条款和条件应该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商定;雇主还可以向拒绝接种疫苗的员工追讨新冠相关费用,这些费用超过了类似就业环境中接种疫苗的员工产生的费用。

属于新加坡卫生部确定的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的群体或尚未安排接种的员工,雇主应予以豁免。

Out-Law运营方品诚梅森新加坡联营律师事务所的Mayumi Soh表示: “这一咨询意见备受期待和欢迎,它为雇主和员工提供了关于就业环境中新冠疫苗接种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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