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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批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贸易协议


新加坡已经批准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贸易协议,成为第一个这样做的国家。

根据该协定,新加坡当地企业将受益于协定缔约国之间贸易商品平均约92%的关税削减、简化的海关措施与原产地规则。

新加坡贸易和工业部的一份声明(3页/490 KB PDF)称,新加坡已向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秘书长交存了批准文书。

新加坡贸工部称,《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建立了互惠互利的经济伙伴关系,建立在该集团五个自贸区伙伴之间现有的东盟协议基础上。

该协议将在至少六个东盟成员国和三个东盟自贸区伙伴批准后60天内生效。参与国的目标是2022年1月1日生效。

Out-Law运营方品诚梅森新加坡联营律师事务所MPillay律师Nicholas Hanna表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个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自2012年开始酝酿。虽然它的制定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但它被称为是一个现代的、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不仅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和技术合作,还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政府招标、竞争和中小企业等方面制定了开创性的规则。各个签约方都能从中获益。一旦实施,就需要对机制进行测试,并希望纳入这些国家之间更大的自由贸易中。”

去年11月,在越南河内举行的第37届东盟峰会上,15个亚太国家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贸易协议,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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