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又被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或“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是一项中国对与之海陆相连的欧洲、亚洲与中东主要市场之间的发展策略。

这是我们就中国“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系列分析中的一篇。如果您想获取更多信息,请注册账户并向品诚梅森申请具体地区的“一带一路”指引。

一“带”即指陆地路线,通过数条“运输走廊”通往64个国家的核心市场;一“路”即指海上路线,经过南中国海,南太平洋与印度洋。

中国计划与这些沿线国家在金融和建设项目上达成合作,重点关注发展能源与交通基础建设项目。

“一带一路”倡议于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哈萨克斯坦期间首次提出,并于2015年开始实施第一批相关项目,其实施由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与商业部管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监督。

关于已被中国确定为合作伙伴国家的哪些项目将被纳入该倡议的细节,仍待披露。尽管许多项目被描述为与“一带一路”相关,官方文件对任何细节并没有具体规定,以保持对未来发展情况的开放。这种开放的方式很可能是有意为之的,以便该倡议的实施在沿线国家的不同经济政治环境中保持灵活。无论是已经落实的还是有待落实的“一带一路”项目的的实施细节将会逐步明确。

然而,有一点非常重要:“一带一路”倡议并非援助计划,也不是外国直接投资政策,而是借款计划。中国金融机构正在向位于一带一路“走廊”的国家提供借款,助其发展基础设施,促进中国与这些新市场之间的联系。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于2014年发展并成立了两家新的金融机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与丝路基金(Silk Road Fund)。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位于北京,是一家由中国主导的多边发展银行。该银行秉承促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的目标,于2015年6月由57个成员国共同签署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正式成立。该银行预计募集的初始资本金近1000亿美元用于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由成员国按照与其经济规模相符的资本金组成。

丝路基金成立于2014年12月,资本金规模达到400亿美元,为一带一路项目提供专项资金支持。该基金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中国发展银行共同出资发起。

另外,“一带一路”项目其他资金来源来自一些中国大型国有机构,其中包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等。

非当地与非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的机遇因区域而异,取决于中国承包商在中国政府资助的项目中参与的程度。然而,法律、资金与技术咨询方面的许多领域都可能存在机遇,以及与当地及中国企业成立合作或合资关系等机遇。

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与经济学人企业网络组织(The Economist Corporate Network)合作、共同出品了倡议指引,介绍可能参与国家的潜在机遇与挑战。这份报告着眼于分布在非洲、中亚、东欧、中东、俄罗斯、南亚与东南亚的44个国家,以及这些国家各自的基础设施需求与计划。各国概况也会考察每个国家的政治环境及其对基础设施投资可能产生的影响。

Out-Law.com为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所属,品诚梅森北京代表处合伙人Sam Boyling专长于基础设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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