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条例》修订已在公报上刊登,该修订将允许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收取仲裁成功费。

此次《仲裁条例》新增了第10B部(21页334KB PDF)。新规定明确了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设立了一个咨询机构起草条例和《实务守则》。该修订生效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和客户可以就仲裁和仲裁相关程序签订成功费和风险代理费安排。

该修订预计于2022年下半年生效。

国际仲裁专家Mohammed Talib表示:“新条例的通过将成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仲裁的各方使用与结果有关的收费安排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有关此类收费的主要条例目前尚未实施,具体实施日期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决定。尽管如此,该条例的通过可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将要实行的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提供更大的确定性。”

他指出:“修订完全生效以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需要制定与结果有关收费的《实务守则》,签订此类仲裁协议的律师通常需要在与此类协议有关的方面遵守该《实务守则》,”。

香港特别行政区于3月颁布、并于6月通过了《2022 年仲裁及法律执业者法例(与仲裁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修订)条例草案》。

2021 年12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委员会(LRC)建议取消关于禁止律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外的仲裁和相关法庭程序中使用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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